为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按照排查整治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交易中心)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范围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获取不当利益问题。
(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及工作人员,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包括办理交易受理、开标时间和场所预约、各类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交易及见证等环节,有无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存在收费及获取不当利益行为。
(三)是否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四)是否限定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五)是否违规检查干预招标文件编制。
(六)是否指定应用特定第三方交易平台。
(七)在开标前获取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信息。
(八)是否无故安排非正常时间开标评标。
(九)是否阻止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阻止招标人代表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十)阻止或限定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入评标现场。
(十一)是否限制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委的交流讨论,提出、征询具有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十二)是否代行监管职能以及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等。
二、线索征集联系方式
地区 |
受理部门 |
受理电话 |
受理邮箱 |
滦平县 |
滦平县行政审批局 |
0314-8919189 |
zhangzhigang1970@126.com |
三、注意事项
(一)欢迎社会各界提供问题线索,积极向项目所属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行政审批局)反映相关问题线索,反映人须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据。我们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
(二)提供线索的单位及反映人须实名反映相关问题,在反映的问题线索中注明反映人的工作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保证提供证据依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全市各有关单位会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反映人合法权益。同时,对谎报或者借反映问题诬告陷害他人的,查实后,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本次线索征集范围为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服务中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如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以及投诉举报事项,请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滦平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7月14日